01.孩子不满两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讲解》)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妈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爸爸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爸爸需要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缘由,子女确不适合随母方生活的。比如妈妈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妈妈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等等。除此之外,依据《婚姻家庭编讲解》第四十五条规定,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爸爸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2.孩子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依据《婚姻家庭编讲解》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均需要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从理论上来讲,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益于子女孩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别考虑: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爸爸妈妈哪一方可以照顾孩子,譬如孩子的家庭作业常常是由哪个签字,父母会常常由哪个去开,课外活动由哪个交费、签字、陪同等。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03.随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依据《婚姻家庭编讲解》第四十七条规定,爸爸妈妈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