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同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依法由夫妻一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与依约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一同享有所有权的一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一同财产包含:薪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常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质获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获得的财产生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含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但民法典对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比较概括笼统,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细化,从一同财产的获得内容、获得方法、获得主体等多方面考量。
1、薪资、奖金
依据《中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置条例》若干问题讲解规定:“薪资”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在职薪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含标准薪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那本律师觉得这里的“奖金”应是除薪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获得优秀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肯定货币数目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就奖等,这类奖金应当归入夫妻一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新《民法典》加大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国内法定的夫妻财产规范是结婚以后所得一同共有制,那样,结婚以后所得如没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一同财产。
3、常识产权的收益
常识产权就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商劳动成就的专有权利,与关于具备商业信誉的标记的专有权利。常识产权由夫妻一方创造的,常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由夫妻共有。但常识产权的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一同所有。主应该注意以下两种状况:
1,常识产权创造的时间在结婚以前,而常识产权的收益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国内法定的结婚以后所得共有制,这里的收益应为夫妻一同财产。
2,常识产权的创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还没实质收益,此时若离婚,该收益是不是应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本律师觉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应包含已得和将得,应包含这种可期待利益,应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